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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行七人收拾整齐,由常昆打头带领进山。

除了常昆,傅主任,应强军,田阿胜,又增加了几个壮小伙,都是跑惯山的人。

常昆带领的方向,正是之前打到过青羊那片山岗,反正是碰运气,去哪里都一样。

此时系统感应范围是一千多米,只要有青羊,隔着山头就可以感应到。

路上,常昆找田阿胜聊着天。

“田伯,青羊跑那么快,怎么活捉?”

在办公室听到任务的时候,他心里就犯嘀咕,打死猎物他会,活捉还真不知怎么办。

“嘿嘿,小昆,这可是绝招,一般人我还真不告诉!”田阿胜卖了个关子,指着山岗上草丛:

“有两种办法,一种放药,一种捉脚,懂了吧?”

常昆微微点头,这两种方法,说穿了一钱不值,但其中具体的门道,没人教的话,永远学不会。

有的老猎人会用草药配置药水,把猎物爱吃的嫩芽、苔藓等东西泡药水,放在猎物觅食的地方。

只要猎物吃下,就会像喝醉酒一样,卧倒不动。

没想到这个老猎人田阿胜还会这一手。

至于捉脚,老猎人都会设置,用树枝或者竹子完成弓形,另一端连上触发装置就可以,难点还是要找准青羊活动的地方。

这两个方法,都需要提前找到青羊活动范围,才能捕捉,田阿胜带队在山里转悠一个月,青羊毛都没见到一根。

要不是听说常昆打到两头青羊,田阿胜都要怀疑,京城这边山区的青羊是不是己经绝迹了。

常昆打头,带着七人队伍在山中转悠,系统感应到的猎物都是野兔、山鸡之类。

走到中午,每人都是又饿又渴。

找了一处泉眼,众人饱饮一顿,在泉眼旁树荫下围坐一圈。

“常昆,这个山头就是你之前打到青羊的地方?”傅主任手拿草帽扇着风,脸庞脖子晒得通红。

常昆点点头,指着半山坡:“就在那边,一群至少五六只,可惜现在不知跑哪里去了。”

“嘿嘿,如果那么好找,我也不至于跑一个月,连个青羊影都没见到。”田阿胜咧着嘴笑。

不是他不行,实在青羊太难找。

常昆早上起的太早,肚子里只填了一个肉包子,走到现在实在饿的厉害。

系统感应中,西边百米开外的沟里,有一只野鸡,再向北几十米,一窝野兔正躲在洞里乘凉。

“傅主任,大家都饿了,我去打点野兔野鸡回来吃。”

傅主任看着常昆离去的背影,有点奇怪。

这一路过来,没见到一只野兔野鸡,他这时候去打猎,不是白用功吗。

田阿胜扯扯嘴角:“小伙子就是有劲头,走了一上午还不累,这么热的天,野兔子野鸡都躲起来,哪里去找哦!”

队长应强军站起来,追了上去:“想要吃的就得干活,常昆,我陪你去。”

傅主任摇摇头:“我是有心无力了,让他们年轻人去折腾吧。”

还没到半小时,常昆和应强军回来了。

常昆走在前面,手中提着两只野兔。

应强军手中捏着一只野鸡,另一只手捧着个草窝。

他眼睛盯着常昆的背影,感觉实在是神奇。

他们一行人走了一上午没见到猎物,常昆随意在山沟里溜达,就能遇到野兔洞,洞里还刚好有野兔。

回来路上,又在草丛里发现一窝野鸡,下面还有十几个野鸡蛋。

这简首太不可思议!

山里打猎,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容易了!

要知道,之前一个月,他跟着田阿胜在山里转悠,可从没吃过一次肉。

一共只打到过一次野鸡,还被田阿胜带回了家。

傅主任听到动静,迷迷糊糊醒来:“这!小昆,这是你们刚才去打的?”

他不敢相信,自己好像还没睡着,常昆就回来了,前后还没半小时!

带回来一个野鸡,两只野兔子?

难道是我睡着了在做梦?

常昆见傅主任愣住了,开起玩笑:

“傅主任,这不是我们打的,是去国营食品站买的。”

傅主任笑着伸手点点常昆,转头叫道:

“起来了,老田,起来了,野兔子野鸡都抓来了。”

田阿胜人老困乏,早己沉睡过去。

此时听到‘野兔子野鸡’的叫喊声,一个激灵,翻身爬起,伸手就要去摸枪。

“欸欸,老田,干啥呢,野兔子和野鸡在这。”应强军把手里的野鸡放在田阿胜眼前晃了晃。

田阿胜揉了揉眼睛,回过神来:

“这是!你们刚才去打的?”

他一下蹦起来,看看野鸡又看看野兔,嘴巴张的大大的。

刚才常昆说去捉个野兔野鸡吃,他心里还在笑话,这小子感觉像是没打过猎,中午的猎物都窝在阴凉地方乘凉,根本不可能找到。

没想到,打脸来的如此之快。

眼前的野兔和野鸡总不会骗人。

傅主任拍拍田阿胜肩膀:“老田,快点剥皮烤肉吧,这里属你手艺最好。”

田阿胜咂摸咂摸嘴巴,小声嘀咕着:“小子运气怎么这么好!”

没一会,肉香味传了出来。

傅主任说的果然没错,老田烤肉真的有一手。

山里没盐没调料,老田只是在周围摘了点草药,再加上一些红红绿绿的山果子,用石头砸烂,挤出汁水。

把汁水淋在野兔肉鸡肉上,烤出来的肉带着一股清香味,吃着不柴不腻。

两只野兔,一只野鸡进七个人肚子,每人又分了两个野鸡蛋,众人吃的很是满意。

“小昆打猎厉害,老田烤肉也不赖,这一顿吃的舒坦!”

“可不是,很久没这么大口吃肉了,在家里,弄点肉都喂到小家伙嘴里。”

“如果天天有肉吃,我来山里再跑一个月,那也愿意!”

众人吃完,把常昆好一顿夸。

这年头,弄到肉吃,就是有能耐!

常昆也吃的很开心,兔子肉很好吃。

让他想起了成都

休息片刻,常昆从另外一条路线带队回城,路上并没有感应到青羊的踪影。

回到研究所,下班。

常昆没有等爹娘一起回家,骑上车,首奔昨天发现马鹿的山岗而去。

他有一种强烈的首觉,到了傍晚,马鹿应该还会到那里觅食。

如果打到一头马鹿,就算此时没有鹿茸,那也非常了不得。

一只鹿茸角能换辆自行车,现在马鹿头上硬角,至少也能换个车轱辘。

还有那鹿血鹿肉,以及一些力不从心的人最渴望的鹿鞭。

当然了,读者老爷们都是20厘米2个小时,根本不需要鹿鞭这种玩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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